
-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控
- 售后无忧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统战部、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发文,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被命名为第五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新税务机构成立以来,绵阳税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紧扣“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目标,抓好常态创建、创新创建、品牌创建,丰富民族工作内涵,创新民族工作载体,提升民族工作水平,使党的民族政策,“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为推动全市税收事业发展注入强劲的精神文化动力。
突出“三个强化”。强化思想认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讲话精神、民族政策列入党委中心组“第一议题”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构建局党委把方向、党支部抓落实、党员齐参与工作机制,制定《尊重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制度》,编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打造涵盖民族工作、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内容的税务文化走廊。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召开工作推进会5次,指导督促北川、平武等局分类确定工作目标,协同共创、整体推进。建立系统创建人才库,培养创建专业人才38人。
推进“三大创建”。常态化推进民族工作,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累计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订购《民族》《民族文学》等刊物供干部职工阅读。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组织358名各民族干部职工参加民族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展板、画册、专题片。举办“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活动,传承好各民族优良家风家训。创新化丰富民族工作,建立民族地区工作指导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开展“民族风税务情”主题演讲。组织干部职工与北川羌族同胞共同欢度羌历年。北川、涪城等单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形式与昭觉县税务局等4个少数民族单位开展26批次学习交流。品牌化提升民族工作,围绕“同心同行同梦”民族团结品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全面落实少数民族企业家联系制度和少数民族税务干部培养制度,铸牢各民族职工“生命线”“共同体”和“石榴籽”意识,促进合和共进。
实施“三大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在少数民族集中地区,根据需要设立少数民族纳税人办税缴费窗口、选配服务专员、开展“双语”服务等。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建立少数民族企业纳税信用台账,借助“银税互动”平台帮助解决融资困难。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两年来少数民族地区共减税降费6.25亿元,享受税费优惠政策33万余户次。以税咨政,向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提出税收工作意见建议30余条。全力奋战脱贫攻坚,累计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建成村道及入户路建设6.32公里、人行便桥1座,扶持发展中药材等集体经济10余个,建设农业产业园近千亩,向平武、北川少数民族集聚乡捐助50万元用于“8.17”特大洪灾灾后重建,进一步扩大示范机关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