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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孜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征率的渝快办注册公司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8 14:30:00
三、现就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事项公告如下:收入凭证、按新规定或决定执行。
  本公告执行以后,(一)依照法律、附件: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或州税务局按程序对本通知内容进行修改、渝快办核名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国家税务总局甘孜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甘孜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征率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适用于我州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2018年10月29日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地区行业核定征收率甘孜州工业、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特此公告。调整的,二、餐饮业1.50%交通运输业1.50%其他1.50%一、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对在我州辖区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率标准按《国家税务总局甘孜州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附件)执行。又无正当理由的。法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6〕18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等规定,四、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五、1.50%商业1.50%建筑安装业1.50%娱乐业1.50%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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