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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江津局召开了2019年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全区37家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共计7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局分管领导总结了去年的工作情况,对今年的主要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联合区卫健委向江津区中心医院、江津区西城医院、江津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4家先进单位表彰授牌。随后,相关科室也对参会人员讲解监测知识和事件报告注意事项,培训上报事宜,提高报告水平。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与区卫健委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开展监测工作或者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违反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监测人员及时收集上报的责任机制,确保药械安全监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号),自觉和主动超额完成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任务。
三是明确监测目标,序时推进监测工作。围绕2019年监测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临床科室,按序时进度上报,严禁年终突击上报。
四是报告数量和质量并重,切实提高监测水平。提高不良反应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新的严重的报告数占报告数的比例超过10%以上,切实提高全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