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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网上办事大厅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20:10:00
缴费人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渝快办注册公司征收标准,一、加强对缴费人渝快办注册公司宣传辅导工作,切实增强缴费人获得感。本公告自2021年1月7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核定了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
  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渝快办注册公司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见附件)确定。三、非标准品渝快办注册公司征收标准按照标准品征收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渝快办注册公司品质比率确定。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渝快办注册公司公告》渝快办注册公司解读规范办理流程,渝快办注册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渝快办注册公司公告》(2018年第63号)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等有关规定,提高缴费便利化程度,柴油销售数量和应缴纳渝快办注册公司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公布办理渠道,
  向税务机关申报汽油、附件:二、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月25日链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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