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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2 16:55:00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二、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4月2日特此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重庆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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