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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针对2020年2月底之前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发布日期:2020-03-24 09:04:0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
  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官方网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四条规定,发生销售折让、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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