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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官方网站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是否还可以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24 09:03:00
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国家税务总重庆市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重庆市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详见附件)。可在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之日起[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  七、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
  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  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六、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发生变化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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