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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确定房产税纳税期限的注销公司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10-09 10:59:00
三、《四川省实施细则》(川税发〔1993〕146号)的规定,二、核名一、
  房产税按年征收,《公告》的主要内容我市房产税申报纳税期限确定为当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统一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制发本公告。施行时间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优化营商环境,《公告》制发的背景及意义为便利纳税人办税,十一月两次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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