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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确定房产税纳税期限的APP下载公告(2019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9-10-09 10:58:00
十一月两次缴纳,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统一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房产税按年征收,
  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特此公告。《四川省实施细则》(川税发〔1993〕146号)规定,核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为便利纳税人办税,
  内江市房产税申报纳税期限分别为当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2019年9月29日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内江市房产税申报纳税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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