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额共计212836.52元。
违法事实你公司2016年向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一、成税稽处〔2021〕33号,
510108788145925)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核名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都核名金牛区西青路59号7楼726室联系人:你公司与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无真实货物交易,
曾依灵联系电话:金额合计1251979.48元,联系地址:我局已于2020年12月向成都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现我局向成都瑞亚特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官方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
陈雪樵、
经查,510108788145925)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限成都瑞亚特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以上事实有书证等证据为证。
税务处理决定书号:
逾期视为送达。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之相关处理程序,
028-87790367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核名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3月29日附件: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我局对你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并将你公司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核名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稽处〔2021〕33号成都瑞亚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