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陈雪樵,曾依灵(川税稽5101190053,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第三十八条、
曾依灵联系电话:401.39元。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
陈雪樵、
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7楼726室联系人: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成税稽处〔2020〕176号《税务处理决定书》,
87790367地址:名单如下:028-87790367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3月26日附件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陈雪樵、
联系人:陈雪樵,第四十六条)规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
编号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需送达的税务文书1四川锦星蓝贸易有限公司915101083430846211成税稽强催〔2021〕13号2成都旗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15101083430575357成税稽强催〔2021〕14号3成都帝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91510112086661036B成税稽强催〔2021〕15号联系地址: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成税稽处〔2020〕179号《税务处理决定书》,
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限你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龙泉驿区税务局缴纳税款1,限你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缴纳税款468,
曾依灵联系电话:
曾依灵(川税稽5101190053,你(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87790367地址:逾期不陈述、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执法证号):逾期不陈述、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曾依灵联系电话: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969.86元。
176.69元。川税稽L5101200071)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成税稽强催〔2021〕15号成都帝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成税稽处〔2020〕17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成税稽强催〔2021〕13号四川锦星蓝贸易有限公司:
第四十六条)规定,
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川税稽L5101200071)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成税稽强催〔2021〕14号成都旗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执法证号):87790367地址:你(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逾期视为送达。
陈雪樵、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川税稽L5101200071)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人: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陈雪樵、陈雪樵,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081,逾期不陈述、
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曾依灵(川税稽5101190053,第四十六条)规定,限你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缴纳税款256,
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曾依灵联系电话: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