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渝快办因无法与下列纳税人取得联系,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名单附后。
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028-6777947067779482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渝快办注册公司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二零二一年二月七日陈楠钟雪联系电话: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送达文书编号成都旺利辉圣建材有限公司91510104MA6CFK38X0成税一稽处〔2021〕24号联系地址:逾期视为送达。成都渝快办注册公司锦江注销公司福字街88号国家税务总局成都渝快办注册公司税务局第一稽查局806室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