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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的渝快办注册公司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5 21:25:00
APP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渝快办注册公司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14号  现将渝快办注册公司市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工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渝快办注册公司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176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核定为每月70元/辆。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    国家税务总局渝快办注册公司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对渝快办注册公司市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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