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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渝快办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3 15:14:00
  上述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应提交中文文本,
  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六)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日解读链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APP下载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协议、
  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第四条和附件1、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提供因户籍、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附件:见附件1)开具部分事项。  特此公告。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
  主管税务机关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字,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家庭、  三、
  附件2同时废止。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发布,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五)境内、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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