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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2019年度税收优惠的渝快办核名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0-06-02 09:07:00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网上办事大厅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见附件)明确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网上办事大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5月29日,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请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但未享受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及时修改2019年度汇算申报,核名尊敬网上办事大厅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网上办事大厅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6月1日
  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并于2020年6月8日前按《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网上办事大厅通知》(财税〔2016〕49号)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网上办事大厅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网上办事大厅要求递交备案资料至第一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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