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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5 08:38:00
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注销公司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四川注销公司税务局2020年12月25日相关链接:
  注销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的规定,现将四川注销公司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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