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二、
本条所称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一)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
高新技术产业,核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 本条所称旅游业、
(二)被投资国(地重庆市)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