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局资讯 > 四川税务局 > 省局资讯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网上办事大厅鼓励类产业企业,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布日期:2020-07-23 08:46:00
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账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一、不得享受优惠。人员、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网上办事大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适用15%税率。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并对企业生产经营、“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上述目录在本通知执行期限内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  四、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