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将我市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官方网站公告为便利纳税人办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官方网站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2019年9月18日政策解读.doc特此公告。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房产税申报纳税期限统一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四川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官方网站通知》(川税发〔1993〕146号)等有关规定,
为当年官方网站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