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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6 17:09:0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规定,限价房和危改房的,特此公告。附件:一、二、网上办事大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四川省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明细表.doc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0年1月22日按8%至20%执行(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四川省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毛利率调整如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按3%执行;其他开发项目根据所属官方网站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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