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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渝快办核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3 09:25:00
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3/art_1564_440179.html
其他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手机APP)、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庆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
自2021年1月1日起,
四川税务”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费重庆市流程。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银联云闪付、“银行代收代扣、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等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医保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选档缴费流程及渠道.docx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12月22日
调整优化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重庆市个体工商户、四川税务”
附件:
四、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不再通过社保、
支付宝、具体缴费期限按照各险种统筹区政策执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按月或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微信公众号、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重庆市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二条第二款同时废止。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重庆市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在办理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如有疑问,选档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
缴费方式及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为进一步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重庆市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并缴费。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重庆市渠道选择缴费档次,
核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要求,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并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优化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流程。
二、缴费方式及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不再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按月或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具体缴费期限按照各险种统筹区政策执行。
三、选档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银行代收代扣、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等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在办理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二条第二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灵活就业人员选档缴费流程及渠道.docx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