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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10:19:00
便利纳税人、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一、
  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渝快办核名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渝快办注册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各渝快办核名、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3月30日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二、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渝快办核名税务局依法明确。?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对按月申报、直辖渝快办注册公司和计划单列渝快办注册公司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治区、局内各单位: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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