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局向四川凯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028-87790367。
核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
余玲、
江维芬、联系电话:限四川凯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号: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2020年5月29日510112767267720)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联系地址:联系人:逾期视为送达。510112767267720)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
成税稽处〔2020〕45号,曾依灵。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7楼72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