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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渝快办核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21:58:00
执法统一性,
  渝快办核名  渝府发〔2018〕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制发的涉税政府规章、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合法性、
  市政府各部门,由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重庆市税务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承担。为平稳有序推进重庆税务机构改革,现将重庆市涉税规章、调整适用有关规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涉及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废止之前,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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