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开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开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通告
发布日期:2019-07-31 14:55:00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xxgk/tzgg/201908/t20190820_292142.html
干预、已在渝快办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xls
渝快办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 为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截止2019年7月30日已在渝快办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不含代理商)详见附件。
引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等情形,打印、
二、
一、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未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不得在我市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如发现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未备案提供服务、
12366-5;023-67572652;023-67572628。税务人员违反纪律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根据《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9号)要求,
三、
四、以及税务机关、
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可向我局投诉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渝快办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方便纳税人自主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
违规乱收费等问题,
特此通告。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投诉举报电话为:
为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方便纳税人自主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根据《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截止2019年7月30日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不含代理商)详见附件。未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不得在我市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
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
三、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对基础服务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如发现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未备案提供服务、违规乱收费等问题,以及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等情形,可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66-5;023-67572652;023-67572628。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已在重庆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及运营商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