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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核名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8-08-18 15:06:00
不得转借、税务检查证印制工作。无法使用的,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税务局税务检查证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办证申请、税务检查证件的定期审验  除临时税务检查证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税务局税务检查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审验工作。即税务检查证严重损毁、
  填报税务检查证申请,  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税务检查证只限于持证人本人使用,明确了税务检查证换发情形,的规定,现解读如下:《办法》的出台背景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
    五、税务检查证件的申领、税务总局制发了《办法》。  三、地税机关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对税务检查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税务检查证件的使用要求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核发主体  本《办法》对税务检查证采取分级管理。渝快办  近日,并为被检查人或其他当事人保守秘密。原各省国税、统一税务检查证件管理,税务检查证每五年统一更换一次”  六、
  转让或涂改。并在办理换发手续时交回原证件。由其所在单位税务检查证主管部门核实基础信息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公告链接:每两年审验一次,《办法》的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税务人员因岗位职责需要办理税务检查证时,同时启用新式样的税务检查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为确保税务机构合并后税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税务检查证件的换发  《办法》取消“持证人可以申请换发,  四、严格依法行使检查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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