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
且主要储存粮食、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本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
实行独立核算、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
本公告所称仓储设施用地,
五、码头、焦炭、棉花、
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原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矿砂、
水果、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橡胶、油料、蔬菜、
糖料、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告如下: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油罐(池)、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
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农药、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晒场(堆场)、道路、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
四、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
为工农业生产、
成品油、
2020年3月13日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木材、非金属矿产品、
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
建材、纸浆及纸制品、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流通、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
有色金属、
水泥、
物流企业的办公、种子、
渝快办注册公司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塑料、煤炭、化工原料、土地用途证明、货场、
水产品、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 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
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
化肥、 二、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
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