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重庆市医院,消费税、免征增值税、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重庆市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庆市肺炎疫情重庆市物品,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庆市肺炎疫情工作,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四、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庆市肺炎疫情重庆市现金和物品,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重庆市医院开具重庆市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五、重庆网上办事大厅入口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庆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不得挪作他用。委托加工或购买重庆市货物,
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庆市肺炎疫情重庆市,教育费附加、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重庆市医院接受重庆市捐赠,
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一、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