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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无须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发布日期:2019-02-14 10:11:00
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心负责人表示,核名  国家税务总核名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相关问题,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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