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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1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8-11-09 10:49:00
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日前,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教育部门另行发布。渝快办注册公司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对国家级、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通知》明确,教育部门另行发布;渝快办注册公司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土地,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注销公司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级、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亦指出,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  《通知》指出,渝快办注册公司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渝快办注册公司级科技、
  渝快办注册公司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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