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进出口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摄像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动漫设计;销售:
车载广告,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营销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法律、纸;摄像设备租赁。法规、展示牌、影视、制作、法规、电子显示屏、代理报刊、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充气装置、发布招牌、代理、『以上范围法律、霓虹灯、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登记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企业状态:存活年检情况:无公司核名电子翻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