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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网上办事大厅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11:26:00
现将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网上办事大厅税务局2020年2月21日一、
  -“我要办税”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即可办理纳税申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特此通告。
  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二、
  同时填写受疫情影响的正当理由(纳税人对其真实性负责),-“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税务局(“补办延期申报手续”最迟在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5日内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税务行政许可”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给予行政处罚、渝快办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网上办事大厅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网上办事大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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