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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渝快办注册公司东城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20 14:01:00
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限2018年8月1日,属期等详情见附件。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渝快办核名IDP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等194户纳税人:            2018年7月17日      IDP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等194户纳税人:第四十条第一款、(附件)  2018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纳税人名单及欠税金额、
  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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