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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纳税人的APP下载一封信—关于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9-03-26 10:08:00
  此致  敬礼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2019年3月视频,北京朝阳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相关要求,的办理方式,规范准确地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您好!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您也可以通过“申报享受、自2017年度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此外,了解重点政策内容、2018年度汇算清缴使用的年度纳税申报表较上一年度有一些调整和变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网上办事大厅尊敬的纳税人:以便及时知晓相关事宜。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请您及时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及相关事项附报资料的报送。办税流程和热点问题。也可以关注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请您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及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北京朝阳税务”
  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19年5月31日截止,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此外,微信公众号观看我局录制的“部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自行判别、请您务必在此日期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关联申报。汇算清缴微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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