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工资、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 汇算清缴,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新个人所得税法”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劳务报酬所得,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税款多退少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减除费用按百分之 二十计算。稿酬所得、稿酬所得、
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计算居民个人工资、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 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薪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公告如下 :
其中,稿酬所得、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
一、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
应纳税所得额: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薪金所得,
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二、
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薪金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特此公告。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薪金所得,
稿酬所得、速算扣除数,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
薪金所得,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累计减除费用,其中,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减除费用:
稿酬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上述公式中,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9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 附件:薪金所得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