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
自治区、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
由重庆市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一、2020年3月3日 二、
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核名税总函〔2020〕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重庆市、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
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便利纳税人、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