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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核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2 09:13:00
并加强手续费及佣金结转扣除网上办事大厅台账管理。渝快办注册公司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现就保险企业发生网上办事大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特此公告。
    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保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网上办事大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19年5月28日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保险企业发生网上办事大厅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网上办事大厅其他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网上办事大厅通知》(财税〔2009〕29号)中第二条至第五条相关规定处理。保险企业应建立健全手续费及佣金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管理制度,  三、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网上办事大厅18%(含本数)网上办事大厅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网上办事大厅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中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税前扣除网上办事大厅政策和第六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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