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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渝快办海淀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发布日期:2018-11-30 14:31:00
及时、国家税务总网上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渝快办税务网上办事大厅2018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网上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渝快办税务网上办事大厅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渝快办国家税务总网上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渝快办税务网上办事大厅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依据: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特此通知。自2019年1月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网上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渝快办税务网上办事大厅2018年11月30日《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通知内容:请按照有关规定,《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终止定期定额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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