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工商资讯

税务资讯

海关资讯

税务大厅
023-63653355  13368080804(微信)
  1. 1
  2. 2
  3. 3
服务项目
快速注册公司 抢占商业先机 财税问题交给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局资讯 > 北京税务局 > 通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渝快办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9 15:56:00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51日至202012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51日至202012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5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051日起施行。5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519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重庆帅博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帅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主城)  重庆小精灵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潼南区)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13368080804  13320337068
点击咨询点击咨询点击咨询点击咨询点击咨询
Add: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爱华龙都28楼(地铁大坪站2号出口楼上)
Add:重庆市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正对面·红蜻蜓内
版权所有@重庆帅博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http://xn--fhq1li8hp0a89r015d.com/    ICP备案号:渝ICP备10200345号-40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13368080804
1332033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