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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11:12:00
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按季申报的纳税人,  二、
  便利纳税人、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  一、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依法明确。纳税人受疫情影响,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自治区、
  网上办事大厅   税总函〔2020〕55号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各省、    国家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    2020年3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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