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渝快办核名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16:29:00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wz/qswj/202002/t20200224_447482.html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
-“ 一、
同时填写受疫情影响的正当理由(纳税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现将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最迟在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5日内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补办延期申报手续,
不给予行政处罚、 二、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渝快办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即可办理纳税申报。税务行政许可”
22020年2月21日 我要办税”不认定为非正常户。补办延期申报手续”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