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
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木材、 一、
二、 三、
渝快办注册网上办事大厅财政部税务总渝快办公告2020年第16号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货场、水泥、煤炭、土地用途证明、实行独立核算、
本公告所称仓储设施用地,
流通、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告如下:物流企业的办公、 五、
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
油料、本公告印发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
橡胶、糖料、建材、蔬菜、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
水果、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纸浆及纸制品、
矿砂、农药、
水产品、 四、道路、晒场(堆场)、
钢材、肉类、
为工农业生产、种子、非金属矿产品、
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油罐(池)、财政部税务总渝快办2020年03月13日 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
原油、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成品油、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焦炭、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化工原料、棉花、塑料、
有色金属、且主要储存粮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码头、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化肥、
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