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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关于五户企业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网上办事大厅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6 11:20:0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通知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事由:且未按规定期限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依据:逾期未办理的,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财政部、上述截止日期的次月起,渝快办  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名单中的各位纳税人:纳税人名单及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14335437669C北京蒂优商贸有限公司  91110114MA01GP9K4P北京静安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110114MA01BX2D7P网无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14MA01NUBU0A北京鑫进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91110114MA00B47M2M北京万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核名昌平区税务局  2020年5月26日  附件: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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