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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关于五户企业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渝快办注册公司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8 13:35:00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截止日期的次月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通知内容:逾期未办理的,
    事由: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财政部、纳税人名单及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14318282220H北京艺方广告有限渝快办  91110114348379816Q北京欣昌金航建筑工程有限渝快办  91110114MA0085BD0X北京清泉元宇科技有限渝快办  911101146976700621北京人和天地咨询有限责任渝快办  91110114MA00EEKK27北京宏泰宏达科技有限渝快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依据: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且未按规定期限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设立登记流程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名单中的各位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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