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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渝快办核名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14:58:00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7日)的基础上,  2020年4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在前期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核定对应票种后,  2020年3月16日起,
  核名2020年第4号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改革,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放管服”
  推行使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在核定对应票种后,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特此通告。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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