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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渝快办核名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11:45:00

  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密云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认真开展法治税务建设,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税发〔2018〕85号)要求,区局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建设重点任务。

  (二)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区局按照依法治税工作要求,及时完成了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并认真践行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计聘任公职律师1名,外部法律顾问1名,内部法律顾问1名。

  二、全面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落实组织税收收入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严格依法征税,实时监控税收收入进度,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以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为依托,切实提高对税源的掌控和挖掘能力,及时掌握企业发展经营趋势和税源变化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

      (二)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增值税方面,分期分批对数千户纳税人开展新政策培训辅导,严格落实“降率、转小、退留抵”三项改革措施。企业所得税方面,持续深化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个税改革方面,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实现扣缴单位辅导全覆盖;在市局指导支持下,与开发区税务局共同制作个税改革漫画;在全区公交车张贴“北京密云税务”微信公众号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APP下载地址二维码,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区局严格按照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认真执行两个规范,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严格办理流程与时限,对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执行规定。通过外网,及时公开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保留事项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多措并举加强对行政审批取消事项的事后监管。通过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放管服自查、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多证合一”存量纳税人清理方案,有序开展清理工作,设立“多证合一”税号变更专窗,助推解决税号变更及税控设备一体化升级工作开展。

  (四)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区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92)要求,主动配合市局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和密云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权责清单推行工作。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市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工作要求,有效组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权力、明确了税收管理职责,确保税源管理所职责清单落实到位。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做好相关税收政策调查研究

  区局着眼地区经济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面对整体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在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带领全体干部加强征管,堵漏增收,紧盯税收中心工作不放松。定期召开组收工作分析会,做好税收分析预测,掌握税收主动权,提高了税收政策服务水平,为税收政策制定和优化提升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机构改革期间,区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转换工作实施方案》,对文件清理转换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先后对区局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涉密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确认,确定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8件,助力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区局积极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先后下发文件,坚持通过会议与建立台账方式,确保“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落实有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编制《过渡期税收征管业务指引》,用“一把尺子”统一业务流程;建立过渡期财务运行机制,梳理原国税、地税两套核算体系,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和公用经费使用标准,及时完成银行账户变更。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税务局界面集成和“金税三期”系统整合升级,自然人税费征管系统、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顺利上线,为征管基础数据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加强风险防控,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渠道,科学设置风险指标,合力建立风险模型。深化增值税发票管理,为各税务所安装身份验证系统软件,防范虚开套票风险;依托辅助提示系统,分级分类开展核查,严格限制高风险信息库中的企业发票供应量;成立“快反”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快反”工作机制,加强发票事后风险控制。

  (二)优化税收执法程序

  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保证税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适当,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税企矛盾的发生。积极落实市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改革过渡期处罚政策,统一行政处罚裁量依据和标准,严格执行新税务机构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原则。2018年度,共受理税务违法行为审批(一般程序794户次,简易程序8278户次)9072户次,入库罚款576.75万元。

  (三)创新税收服务方式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一是优化办税有力度。全力推进不动产业务一窗办理和新设立企业套餐服务,简化企业跨区迁移和注销程序,大力推广票e送、网上预约服务、“一日领票”等便民办税举措;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式服务和全市通办服务。二是便民举措有温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电话咨询政策口径,实现税收业务“一键咨询”;联合区相关部门创建数家协税护税联络站,实现点对点专门服务,惠及纳税人将近千余户;将“银税互动”合作框架内的银行金融机构扩大到将近十家,不断优化区域金融信贷营商环境。三是服务发展有精度。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建议,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强化出口退税管理,做好辖区“走出去”企业跟踪服务,助力“外向型”企业成长;加大与各乡镇街道经济主管部门的合作力度,强化集中办公区管理,不断净化招商引资环境。

  (四)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区局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好、宣传好电子税务局各项功能。依法落实税务部门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施行对外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加强数据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规范程序、创新机制,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一方面规范追究程序,力促公正透明,形成发现问题、调查确认、公示告知、申辩复查、责任追究、整改反馈的统一追究模式。另一方面,公开考核结果,强化部门监管。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上报局领导审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惩戒,形成横向效应,降低执法风险。最后,强化档案管理,对在执法追究档案进行归集整理,确保追究有据可查。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区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等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内控基本制度,结合实际,对照专项制度及其相关指引、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政策制度制定、工作决策、税收征管查、机关人财物等管理中的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中的高风险事项和高风险岗位,梳理风险清单,形成对重点风险事项控制的实体规范。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科所长学习“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持之以恒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问题、杜绝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学条例、守规矩、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遵规守纪浓厚氛围;围绕国务院大督查清单和工作纪律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立行立改;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畅通干部诉求渠道;邀请特约监察员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集中力量调查核实。

  (三)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区局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职能作用,利用监督反馈单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在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机构改革关键时期,联手特约监察员集中开展为期10天的明察暗访,对干部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以及办税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落地、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四)落实问责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完善区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廉政举报电话。聚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狠抓发票管理、出口退税、涉税中介、打虚打骗等工作关键环节,重点查处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等腐败问题及违规违纪问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复议应诉工作管理

  区局高度重视纳税人救济权利,主动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认真执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台账与行政诉讼案件台账,公正审理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全面进行应诉复议案件总结,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复议应诉工作。

  (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国税地税合并后,区局重新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等办税服务厅相关制度规定及三类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制度以文字的形式将导税服务、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措施以及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处理的流程、方式、时限等进行明确,确保突发事件的正确应对和纳税服务标准的统一规范。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明确公开领域和事项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二)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制度

  区局下大力气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综合利用网站、区电视台、宣传栏、滚动宣传屏、微信等媒介,举办企业座谈会,确保纳税人查阅办税公开信息现实、可行。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强化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不断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把宪法、税收相关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区局中心组学法机制,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脱产培训等行之有效的学法活动,推动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按照市局部署,建立学法用法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的实现。按照学法用法机制建设要求,2018年度,共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培训数2680人次,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区域普法工作安排,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统领全局普法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多措并举奏响税收宣传最强音。一是上门宣传。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特色服务,局领导带领服务小组进入企业,上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二是在办税服务厅摆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和易拉宝海报。通过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让纳税人更便捷的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三是局科所三方联动,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强化对营商环境的宣传。适时组织了“税企工银话营商、党建共建优环境”;“精准服务手递手、协税护税心连心”;“助力酒乡之路经济发展”以及深入招商部门、大型商业区、重点税源企业组织座谈等多场大型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说让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家喻户晓。

  (四)营造诚信纳税氛围

  严格遵守《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认真完成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以及纳税人信用等级动态调整工作,积极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和D级纳税人惩戒工作。一方面,做好纳税信用动态调整工作。2018年受理纳税人复评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为其调整了纳税信用等级,受理其他区局转来协办单数已全部按要求时限完成评价确认工作,确保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在我局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全面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和D级纳税人惩戒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加大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宣传力度。对“3A”数百户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全面落实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职责,依法依规落实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区局重视人才培养,多措并举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现政策法规科共有9名正式在编人员,其中:1名干部为公职律师。

  (二)落实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积极建立税收执法资格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将具有税收执法资格人员安排在执法岗位,不存在没有执法资格干部担任执法岗位现象。

  (三)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高度重视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成立法律服务小组,实现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动态管理,储备税收法治人才,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夯实了人才基础。目前,法律服务小组共有5人。

  (四)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按照市局部署,区局积极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18年,按照市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要求,区局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聘任外部法律顾问。同时,聘任本局1名法制机构人员为内部法律顾问。此外,发展1名税务干部成为公职律师。

  十一、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京津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构建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各项税收工作之中,将全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推向前进。为此,将着力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巩固完善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完善干部学法制度,通过督导检查,采取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建设。

  (二)继续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质量。

  (三)认真开展好税收执法督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总局、市局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执法督察重点,加强对查出问题的分析,做到举一反三,研究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四)深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充分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督促改进,从而明确法治建设的路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

  (五)注重法律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全局法律专业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   

  2019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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