閸忣剙寰冮弬浼存

瀹搞儱鏅㈢挧鍕唵

缁嬪骸濮熺挧鍕唵

濞村嘲鍙х挧鍕唵

缁嬪骸濮熸径褍宸�
023-63653355  13368080804(瀵邦喕淇�)
  1. 1
  2. 2
  3. 3
閺堝秴濮熸い鍦窗
韫囶偊鈧喐鏁為崘灞藉彆閸欙拷 閹躲垹宕伴崯鍡曠瑹閸忓牊婧€ 鐠愩垻鈼i梻顕€顣芥禍銈囩舶閹存垳婊�
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局资讯 > 四川税务局 > 省局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网上办事大厅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4-13 09:06:0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閺堢儤鐎純鎴犵彲
闁插秴绨$敮鍛触娣団剝浼呴幎鈧張顖ょ礄闂嗗棗娲熼敍澶嬫箒闂勬劕鍙曢崣锟�
闁插秴绨$敮鍛触娴狅絿鎮婄拋鎷屽閺堝妾洪崗顒€寰冮敍鍫滃瘜閸╁函绱�  闁插秴绨$亸蹇曠翱閻忓吀鍞悶鍡氼唶鐠愶附婀侀梽鎰彆閸欓潻绱欏ḿ鐓庡础閸栫尨绱�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13368080804  13320337068
閻愮懓鍤崪銊嚄閻愮懓鍤崪銊嚄閻愮懓鍤崪銊嚄閻愮懓鍤崪銊嚄閻愮懓鍤崪銊嚄
Add閿涙岸鍣告惔鍡楃濞撴繀鑵戦崠鍝勩亣閸ь亞鍩嶉崡搴ㄧ烦闁拷28濡わ拷閿涘牆婀撮柧浣搞亣閸ь亞鐝�2閸欏嘲鍤崣锝嗐偧娑撳⿵绱�
Add閿涙岸鍣告惔鍡楃濞肩厧宕¢崠锟� 闂呭棝鎳岃矾鐞涘本鏂傞張宥呭娑擃厼绺惧锝咁嚠闂堚挋椋庡閾氭槒婀忛崘锟�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鍫鹃柌宥呯啊鐢懎宕ユ穱鈩冧紖閹垛偓閺堫垽绱欓梿鍡楁礋閿涘婀侀梽鎰彆閸欙拷    http://xn--fhq1li8hp0a89r015d.com/    ICP婢跺洦顢嶉崣鍑ょ窗濞撴换CP婢讹拷10200345閸欙拷-40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13368080804
1332033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