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文件规定,
入账、 五、
渝快办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商务部、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企业可参加财政部电子发票入账数据标准和财务报表数据标准试点。
试点方案报送 有试点意向的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所在地APP下载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联合审核。国家档案局联合财政部、中央企业总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多于5家企业的集团试点单位名单(可包含总部作为试点单位),APP下载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少于10家的本地区试点单位名单,
有试点意向中央企业所属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名单。
与推荐单位的试点方案一同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国家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