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局资讯 > 四川税务局 > 省局资讯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或者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的渝快办应税产品,如何计征资源税?
发布日期:2020-11-13 15:45:00
注销渝快办注册公司一、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渝快办注册渝快办注册公司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从高适用税率。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六、“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从高适用税率。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