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
(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三、“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自治区、
” (三)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
(四)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